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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后老太被赶出去

[日期:2009-10-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老人:老房拆迁前过户给孙子

 

刘世英老人告诉记者,她老伴20多年前去世后,她一直独居在渝碚路47号一间33.71平米的公房内。2006年,她居住的房子要拆迁,房屋产权单位—小龙坎房管所让相关承租人购买产权。

老人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小儿子都在外地。只有二儿子张艾铭(化名)经济条件较差,并且和老婆离了婚,但26岁的孙子张涨(化名)却有出息,在重庆大学读研究生。于是老人便在拆迁前把房子过户给了张涨。老人想以后跟着孙子一起住。

邻居:新房有老人一份

“2009年7月新房装修好后,我刚搬进来,孙子就要赶我走。”刘世英捂着眼睛说,她不搬,张涨就把她告上了法庭。9月4日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刘世英立即停止房屋的使用”。

判决书认为,2006年6月房子拆迁时,原告张涨没有要房屋拆迁方9.6万余元的经济赔偿,而是用3.3万元从小龙坎房管所购得房屋产权,再补了13万元选择了三峡广场“新时代”大厦的一套住房。

昨天,有四位老邻居来看望老人,一位名叫程光兰的邻居说:“老房子经济赔偿是9.6万余元。而购得这份产权只要3.3万元,因此,这套新房至少有6万多元属于刘老太的。”老邻居何润秀倡议说:“我们把以前的邻居都召集起来,联合证明新房有刘世英一份。”

孙子:愿意出钱给她租房住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张涨,他说:“当时没有人要那房子。是婆婆求着让我把这房子接下来。”记者问他:“如果老人不把房子过户给你,至少可以得9.6万元的赔偿,但现在你不让她住,她怎么办?”张涨说:“念在血浓于水的份上,我愿意出钱给她租房住,以此尽孝。”

记者把张涨的回答告诉老人后,老人哽咽着说:“这房子明明有我一份,我为什么要出去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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