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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受到侵害时诉讼时效的计算

[日期:2009-08-13] 来源:湖南律师网  作者: [字体: ]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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