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04年,王女士与身为现役军人的丈夫结婚。婚后不久,因性格不合,王女士多次要求离婚,但屡遭拒绝。丈夫说,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如果他不同意,就不能离婚。 请问: 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吗?
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谓重大过错,即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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