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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男子同两位中国女人结婚 构成重婚

[日期:2009-08-13]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荷兰国籍男子约瑟夫,现年53岁,来到中国先与湖南长沙市一女子结婚,后又与南宁市一女子登记结婚。等到南宁市的女子发现不对劲时,约瑟夫已不知去向。

今年33岁的女子郑某是南宁市某公司的职工。在2007年时,她认识了自称还是单身一人的约瑟夫。经过几个月的接触,双方于2008221日在南宁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不久,郑某才得知自己的洋丈夫原来是个婚姻骗子:约瑟夫已于2007528日在湖南长沙市与一名今年42岁的女子陈某登记结婚。

等到郑某如梦初醒时,昔日的洋丈夫已经去向不明。经过一番努力,郑某联系上了在长沙市的陈某。同样被骗的陈某,给郑某寄来了她和约瑟夫的合影照片。证实陈某的丈夫与郑某的丈夫,都是同一个约瑟夫。

发现约瑟夫的重婚行为确定无误后,郑某于去年1015日向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她与约瑟夫的婚姻无效。郑某认为,约瑟夫以卑劣的手段,骗取她跟他结婚登记,给她的精神及声誉造成了巨大损失,故要求约瑟夫支付损害赔偿金18万元,并赔偿因与他登记结婚所开支的费用2240元。

由于约瑟夫去向不明,住址不详,法院依法对约瑟夫进行公告送达。今年62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为了证实约瑟夫确属重婚,郑女士还专门聘请律师到长沙市民政局,调取了约瑟夫与陈某宣誓结婚的书面证据。731日,西乡塘区法院作出了两份判决书,一份依法宣告郑某与约瑟夫的婚姻无效,一份判令约瑟夫赔偿郑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据法官介绍,近些年来,一些外籍男子在南宁市骗婚的事件不时发生,一些女士屡屡遇骗。法官建议国内的女士在选择洋丈夫时,千万要擦亮眼睛,充分查明外国男子的婚姻状况等真实身份后,方作出判断是否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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