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搜索 |     
阅读新闻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日期:2009-08-13] 来源:湖南律师网  作者: [字体: ]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阅读:
录入:admin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再婚后其子女可对岳父、岳母代位继承吗?
下一篇: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时如何处理?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新闻查询


 

 

 

 首席律师蒋能财

  咨询委托电话:

15873783733

 律师咨询QQ:

1372312514  

微信号:

jianglvshi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