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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时如何处理?

[日期:2009-08-13] 来源:湖南律师网  作者: [字体: ]

 

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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