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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律师见证程序

[日期:2010-11-07] 来源:湖南律师网  作者:蒋能财律师 [字体: ]

 

房产遗嘱见证:遗嘱是指公民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人生前可以撤销、变更所立的遗嘱,便于遗嘱人保护自己的权利;也能够避免子女在遗嘱人去世后因为遗产的继承发生纠纷。

遗嘱人应亲自到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婚姻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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