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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房屋公摊面积

[日期:2007-06-21] 来源:湖南律师网  作者: [字体: ]

 

    在商品房买卖中对于房屋面积的计算是很多买受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公摊面积的计算备受关注,现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以及《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那些应计算在公用建筑面积之内的部分以及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的部分罗列出来以供广大买房人在购房时或在交房时甚至在办理房产证时予以参考。 

    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如下: 

    1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 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3 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4 斜面结构屋顶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5 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6 变形缝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7 非垂直墙体  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如下: 

    1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2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3 楼梯下方空间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4 公共通道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5 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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