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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缩水30平方米 北京一村民索赔百万

[日期:2007-07-19]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俊杰 [字体: ]

 

    17日,北京朝阳区三间房乡东柳村村民张永明将三间房乡政府告上了朝阳法院。他认为乡政府提供给他的5套回迁安置房不仅质量不合格,还缩水30多平方米。请求法院判决乡政府给他提供同等面积和质量的房屋,并赔偿100万元。三间房乡党委副书记昨日回应称,不能提供同等面积房屋,只能补偿差价。 

  村民:房屋户型与约定出入较大

    张永明诉称,2005917,他与乡政府签订《三间房乡绿化隔离地区集体土地腾退安置协议书》,承诺腾退21间房屋,乡政府补偿款112万余元,其中110万余元用于购买乡政府提供的5套回迁安置房。

    张永明称,入住后他发现,5套房屋缩水总面积达30.25平方米。而且房屋户型与协议约定出入很大,两居室变成了“中间厨房两边房间”的一居,一居室洗手间转身都困难。已经入住装修的邻居告诉他,有的房屋连防水都没有做。

    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开发商北京百利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公司法定代表人、东柳村党支部书记赵富林。张永明认为村干部担任开发商负责人导致拆迁工作有失公平。

    乡政府:大部分村民已接受补偿

    张永明的安置房在规划中属于B8区。《三间房乡政府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载明,与张遭遇相同的还有数十户。在今年1月初致B8区回迁户公开信中,乡政府承认,指出因把关不严,监管不够造成回迁房面积缩水。并责成开发商进行整改,与村民协商解决。

    据悉,事后大部分村民接受了差价补偿,现已入住。昨日,三间房乡党委副书记陈杰称,目前只剩下包括张永明在内的3户还未签订补偿协议。

    陈杰介绍,缩水只能补偿,不能提供房屋,补偿价是购买价的双倍。当初的购买价格约为2800元,乡政府通过多次做工作,最终使接受补偿协议的村民获得了每平方米1万元的补偿款。对于张永明为什么不接受这个补偿价,陈杰认为张想要更多的利益,并表示,不能接受100万元的索赔,但最终会尊重法院判决。

    对于赵富林担任开发商法定代表人的问题,陈杰解释称,土地是村集体所有,当初是想更好地发挥村委会的主动性,为村民服务,但执行时发现不妥,已经责令赵富林辞去开发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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