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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如何处理?

[日期:2007-05-23] 来源:湖南律师网  作者:蒋能财律师 [字体: ]

 

  (1)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2)公民死亡后,其第(五)项至第(十七)项权利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3)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第(五)项至第(十七)项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4)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其发表权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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